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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放大学教学检查管理规定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15:23    来源:教务处     浏览:

教学检查是教育教学管理者为了解和掌握教学条件保障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而对从事开放大学教学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的考察。教学检查是北京开放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根据《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电校教〔2006〕50号),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1. 各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职责履行情况;

2. 计算机网络设施、远程教学设施和实验实训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3. 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开发、配置和使用情况;

4. 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及实施情况;

5. 课程实践环节的设计及实施情况,综合实践环节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等情况;

6. 教学支持服务的内容、方式及开展情况;

7. 教学全过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 考点设置、考核考试改革、考试组织实施及考风考纪情况等;

9. 其他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式

教学检查方式,坚持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书面材料检查与实地考察、网上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应尽量结合年报年检,一年一次;专项检查,如教学点清理,网上教学检查,抽考等,可按学期安排;网上检查可常年开展,实地考察可与工作调研,抽考、学习交流等相结合开展。

三、教学检查组织实施

(一)制定教学检查文件及实施方案

每学期第4周,根据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和北京开放大学年度或学期的工作要点、工作重点,以及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教学检查文件及实施方案,明确教学检查目的、要求、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设计相关内容的教学检查表等。

(二)教学单位自查

每学期第5-10周,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北京开放大学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要求撰写自查报告,逐项根据检查内容,依次列明自查基本情况、分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和创新之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可持续改进的措施或建议,希望市开大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三)市开大抽查

每学期第11-14周,市开大可采取实地考察和网上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根据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抽查的重点内容,成立由北京开放大学校领导、督导室、教务处和教学部的有关人员组成的抽查小组。

四、教学检查程序

在教学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安排了部分教学单位参加交流活动时,在检查程序中,一定要安排市开大、交流单位与被检查单位的交流环节,检查结束后,由交流单位谈感受,市开大反馈检查情况,此外,各检查组根据具体情况可组织听课、学生(座)访谈等。

1.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汇报

2.召开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座谈会;

3.对学生、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4.教学检查人员到课堂听课;

5.实地考察教学设备设施、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6.北京开放大学、交流单位与被检查单位围绕检查内容进行交流;

7.市开大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8.其他。

五、教学检查反馈

教学检查小组在实地考察结束后,当场口头反馈检查意见;整体的抽查结束后,经各检查组评议,教务处将于第16周以书面形式将抽查意见及建议反馈给被查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北京开放大学于第17周向全部教学单位通报本学期教学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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