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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放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1:12    来源:教务处     浏览:

根据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需要,为促进我校开展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促进督导工作的规范化、日常化,保证教学督导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督导工作的性质

教学督导是指利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遵循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客观规律,依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学和教学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评定和价值判断,并通过价值判断及时发现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通过提倡、树立典型等手段,引导、促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教学督导是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和管理系统运行状态的信息,为学校规划、协调、控制教学和教学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提供服务。

我校的教学督导主要围绕学校教学的中心工作进行,为学校完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为学校制定教学规划、促进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服务。

二、督导工作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督导工作树立的评价标准能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改革和发展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二)科学性原则:督导工作应遵循督导对象本身的客观规律,能科学地反映出督导对象的特点、主要因素及内在联系。

(三)客观性原则:督导工作应深入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情况。做出的价值判断应客观、公正、准确、有效,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建议,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四)可测性原则:教学督导的评价指标应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结合,对各项指标的量值、标度和权重应有明确而适当的规定,便于采集数据资料,便于检查、测量和结果评定。

(五)简易性原则:督导方案的设计应尽可能简单易行,避免繁琐或追求全面。

三、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教学督导的工作内容,主要分为教学过程督导、教学管理督导、课程评估、科研督导等几方面。督导的范围涉及到我校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全过程及网络建设、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科研和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督导的对象包括学校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各部门的工作。

教学过程督导指对我校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导促进教学过程的优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包括对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各类教学资源、教学文件的按时到位率、教学的组织、实施、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应用、网络传输系统的畅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落实、教学支持服务的到位情况等进行督导。

教学管理督导指对教学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督导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主要包括对招生工作、教务管理工作、考试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课程评估指以课程为单元对我校各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建设、课程资源的建设和配置、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优化组合程度及在教学中的应用、课程教学的设计、组织实施与管理、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督导。通过课程评估、督导促进课程建设的完善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课程评估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

科研督导指对我校教研、科研工作进行督导 ,包括对科研课题的立项、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阶段性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的应用、科研管理等进行督导。

四、督导工作的一般程序

教学督导是由一系列有目的、有组织、有步骤展开的督导活动组成的全过程,它是在一系列有计划的系统设计之后实施的。督导工作的一般程序为:

(一)确定督导对象、督导目标和评价标准;

(二)制定督导工作方案,设计督导评价指标、量表、各种调查表,并确定各项指标的检查方式、数据资料收集方式;

(三)确定参与督导的人员,并对督导人员进行培训;

(四)实施督导方案,依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督导对象进行检查、评定;

(五)收集督导数据资料,并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处理;

(六)讨论并撰写督导综述报告,通报督导情况,公布督导结果,提出改进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建议;

(七)通过督导影响学校决策,促进教学和管理系统工作的改进。

五、督导工作的一般方法

(一)借助日常例行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程序,收集数据资料,或从已有的统计结果中提取所需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二)问卷调查法。分一般调查法和抽样调查法,发放专门设计的调查表、调查问卷,进行普遍调查或抽样调查。

(三)设计量化的测评表、考核表,进行各种类型的测评、考核。

(四)个别访谈或小组座谈,与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主管领导进行个别访谈,或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反映。

(五)听课,对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效果进行评议。

(六)实地考察;检查材料、实物、文件等。

(七)专家组或委员会评议。组织专项督导专家组或委员会,针对某一督导对象,设计评价标准,进行评议。

在常规督导工作和专项督导工作中,可根据督导工作的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工作方法或几种方法的组合。

六、督导人员的构成

我校根据常规教学督导工作的需要,从专业学院、教务处、人事处、直属学院、各二级学院(学习中心)、校外教育研究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校聘请教学督导员。同时根据不定期的专项督导工作的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临时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开展各专项督导工作的方案规划、实施、资料统计整理、分析研究工作。

校内督导员一般从学术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离退休教师及各专业学院 、教学管理、教学辅助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中聘任,校外督导员由相关部门推荐,经学校研究后聘任。教学督导员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年,并根据参与督导的工作量给付工作报酬。督导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聘任办法参见《北京开放大学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

七、督导室主要工作职责

督导办公室是我校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的重要部门,负责督导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宏观管理。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划、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总结交流和宏观管理。

(二)组织制定教学督导项目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三)组织制定教学督导的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四)规范督导工作程序,协调督导工作与各部门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校内、系统内督导工作的研讨活动,促进学术交流。

(六)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档案。

(七)组织聘任教学员并组织开展对教学督导员的培训。

(八)进行教学督导、教学评估、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九)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及时反馈督导工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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