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完善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拟从校内专任教师中选拔一批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责任教师。专业责任教师由业务部和学院统一管理,负责专业建设、课程规划、教学运行、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现结合开放教育特点和我校实际,制定自主业务专业责任教师遴选办法。
一、任职资格
专业责任教师原则上应为本校在职教师,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实际承担本专业教学和专业建设任务,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并带领团队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在相关学科专业和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含在读)学位者优先考虑;从事本专业建设或教学工作3年(含)以上者优先考虑;满足一个聘期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国家教育教学有关政策和改革动态,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坚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协助制定业务部(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做好专业建设、调整等相关工作。
3.组织制订(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修订)专业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
4.开展教学研究,做好专业课程规划和建设工作,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
5.做好教学团队工作,建设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严把外聘教师和辅导教师的教学质量关。
6.负责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教学计划和实践环节,组织本专业课程教学运行。
7.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公开答辩”——“学校审定”等程序组织实施。每个专业遴选专业责任教师一名,依据专业实际运行情况可增加一人作为第二责任教师。
1.个人申报
拟申报人员按要求填报专业责任教师申报表(详见附件)。
2.资格审核
学院和业务部根据本办法进行资格审核,报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3.公开答辩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以公开答辩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人准备5分钟ppt)。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学校审定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公开答辩结果,提交学校审定后任用。
四、工作考核和绩点
专业责任教师工作考核和绩点计算,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北京开放大学专业责任教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