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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放大学关于自主业务17春核查课程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10    来源:     浏览:

北京开放大学关于自主业务17春核查课程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17春北京开放大学自主业务的教学运行工作顺利开展,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对自主专业的课程信息进行核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内容

1.核查对象

17春开设的所有课程

2.核查内容

本次核查内容为《北京开放大学自主专业17春课表》里的课程信息,具体为17春新生和将要开课的在籍生的计划开课的课程,包括开课专业、课程名称、课程所属学院、学生类型、入学年度、课程性质、学分、教学模式、考核方式、终考形式、辅导教师、责任教师等信息。请将有变更的信息突出显示,并说明变更之处。

二、核查要求

1.开课时间

北京开放大学自主业务17春校历(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新生开学时间为第8周。4月10日-4月16日新生统一学习《北京开放大学学习指南》。在籍生的第二轮课程和17春新生于第9周(4月17日)统一开课,第三轮课程于第14周(5月22日)统一开课,各学院需于7月7日前完成所有的教学及考试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最新的校历安排对原有课程的开课时间进行调整,并通知到相关的教师和学生,以保证课程的正常运行。

2.上课形式统一

同一门课程要统一上课形式及教学周期。跨学院选课的课程要与课程责任教师沟通,确定上课形式及教学周期,即统一为6周模式或18周模式。

3.教学周期与平台上教学活动及资源统一

各门课程要有符合开课周数的教学过程,即更改教学周期(如由6周模式改为18周模式)的课程,同时要在学习平台上配置相应教学周期的教学活动及资源,在平台上要有符合教学周期的教学痕迹。

每门课程需要在课程平台的首页设置学习规则,即课程的开设周数、考试形式、考勤要求等。原则上缺勤1/3的学生将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4.调停课

有调停课需求的学院,需严格按照调停课的管理制度执行,填写《北京开放大学自主业务调停课申请表》(见附表1)。由调停课发起人提出申请,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否则不予调整。调停课内容包括:更换辅导教师、更改课程名称、更改教学模式、更改上课时间(延期、停开)、新增课程、删除课程等。新增课程需要至少提前6周提出申请,以备学习资源中心做课程资源准备。

5.考试要求

教务处负责组织机考形式的终考,其它形式的终考由课程团队报学院批准后自行组织。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括题库建设等。

三、补充说明

1.教务系统运行启用

17春新生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将使用北京开放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至少设置一位学院级管理员负责院级教务管理工作,教务处将统一组织教务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2.《学习指南》课程要求

为激发学生第一门课程的学习积极性,保证生源的稳定,从本学期开始,《北京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的辅导由各学院老师完成。各学院视本学院学生人数情况组建该课程的辅导教师团队(至少1人),并将课程团队的教师信息(见附表2)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新生开学前与学习资源中心、课程责任教师一同组织该课程辅导教师的培训。

四、时间和联系方式

核查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1日,请各学院于2017年3月21日15:00前将课程信息核查结果报至运行管理邮箱:yxgl@bjou.edu.cn,同时抄送kczx@bjou.edu.cn

联系人:董莎莎老师

联系电话:82192312

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

附表1:

北京开放大学自主业务调停课申请单

课程名称

开课学院

开课学期

班级

教学模式

任课教师

调停课类别

□调整上课时间

调整前时间: 调整后时间:

□调整上课地点

调整前地点: 调整后地点:

□调整辅导教师

调整前教师: 调整后教师:

□停课

□其他(选此项请说明调停内容)

调停课原因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时间:

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审查意见

主管教学领导签名:

审查时间:

教务处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时间:

附表2

《北京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辅导教师信息采集

序号

学院

姓名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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