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及相关合作办学单位:
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完善内部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相关环节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自主办学业务有序发展。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就自主办学业务学历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教学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蔡大鹏副校长
副组长:张清利 李海英 张琳琳 张惊涛 张根乔
成 员:韩世梅 孙宏辉 周 晖 李 蕾
李春英 王 悦 王晓霞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处长张清利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教学检查的相关工作安排。
二、 检查方式
教学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由业务部组织学院和合作办学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汇总自查结果,提交自查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由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组,选取学院和办学单位,针对专业发展和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 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为我校开展的所有自主专业和课程(含合作培养)。
(一)学校确立的培养目标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落实情况
各专业落实《京开大〔2019〕2号北京开放大学关于确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知》的情况。
(二)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以及新专业(方向)发展规划
1.当前专业设置和建设的管理情况,包括专业设置的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等支持材料,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新情况。
2.学部/学院对于自身专业发展的规划和执行情况,包括学部/学院拟发展的专业(或方向)的计划情况,以及按计划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会议等情况。
(三)规范教学工作的举措
1.合作办学的相关文件及其落实情况
教学运行原则上应该由学校组织实施,如果教学运行由其他单位组织实施,必须具有相应的正规合作文件,包括合作方的资质证明,以及合作招生、教学运行与管理、风险防控等文件及其落实情况。
2.自主办学的相关文件及其落实情况
2015年自主办学专业试运行以来招生的所有专业(含方向)的合作招生、学生和教师信息管理、举办培训等的相关支持材料(如课程、照片等)。
(四)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2015年自主办学专业试运行以来,专业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教学的情况,以及发生变更时的相应手续。
(五)教学组织及其执行情况
检查课程设计要求(网络/面授/混合)和现有教学组织形式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及调整手续。
(六)师资情况
1.合作办学的专业和课程师资情况
合作办学专业的负责人、课程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配备情况;合作办学专业的我校联络人等。
2.自主办学的专业和课程师资情况
专业负责人、课程责任教师和辅导教师配备情况。
(七)教学条件(明确提供的材料)
1.以课程为单位,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过程材料(一纲一南评审材料,验收报告等)、课程资源(含网上、面授和实践)列表等。
2.综合实践类课程的实施情况,提供包括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可利用情况(资质材料和照片等)、图书资料配置情况等。
(八)课程教学运行情况
1.教师网上教学行为情况;
2.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3.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4.已发现问题的整改策略等。
(九)教育教学效果及质量保障
1.各专业毕业生情况及其论文选题、存档等支撑材料;
2.各专业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情况(学科分委员会决议等相关支撑材料等);
3.各专业毕业生逐年变化和跟踪调查情况。
四、 工作步骤
(一)教学单位自查阶段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各学院及相关办学单位,根据教学检查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6月24日(星期一)以前,以业务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检查表(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自查报告和支撑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指定联系人邮箱。自查报告需包含基本情况、结果分析、亮点特色、问题和建议等(参见附件4)。自查报告纸质版需学院/合作办学单位院长及所属业务部主任签字。
(二)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抽查阶段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组织联合检查组对相关部门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结果通报
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抽查情况,进行教学检查结果通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坤、董莎莎
联系电话:82192312
电子邮箱:liuk@bjou.edu.cn
办公地点:北京开放大学皂君庙校区1号楼202办公室